五岳归民,山河为公——论泰山公共遗产治理不可走围山封民、隔绝大众之歧路
序:泰山者,华夏全民之公产,非一地一局之私囿
泰山雄峙齐鲁,为五岳独尊,是全球首份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,承载数千年华夏封禅文脉、山河信仰。
自先秦至汉唐,秦皇巡狩、汉武登封,历代帝王登临礼山,皆以泰山为天下公器、万民共仰之圣地,从未有以高墙铁网圈锁群山、隔绝百姓、视民众为防范对象之举。
而今泰山全域绵延一百三十五公里刀片刺绳环山架设,以军事化隔离设施割裂山体、封堵原生山道,将世代与山林共生的乡民、热爱山水的大众置于对立面,滋生“拉山头、圈泰山、防百姓”的封闭管控思维。
此种治理模式,悖历史文脉、违法律条文、伤民心民意、毁生态本底,于法理、于民生、于文化传承、于现代公共治理,皆存多重硬伤。
泰山不属于管委会,不属于任何管理机构,泰山属于全体中国人民,山河公器,理应归还人民。
一、法理铁证:泰山自然资源权属全民公有,管委会仅有受托管理权,无圈山封民之权限
(一)自然资源权属法定:山体山林归国家全民所有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,矿藏、水流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;
第二百五十条规定,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等自然资源,属于国家所有。
泰山整片山体、林木、地质、水系,法定权属为国家全民公有。
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仅为地方政府设立的受托管理机构,依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第四条,职责仅限统一保护、利用、日常管护,不享有泰山资源所有权,管理权不等同于支配权,更无权以极端隔离设施切割全民公共遗产。
门票收入、资源使用费法定专款专用,仅用于遗产保护与民生补偿,绝非赋予管理方圈禁山河的资本 。
(二)风景名胜管理法定原则:科学开放、最小干预,禁止一刀切物理隔绝
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第三条确立核心治理准则:
科学规划、统一管理、严格保护、永续利用,核心要义是兼顾保护与公众游览、群众生产权益,而非单纯封堵隔绝。
条例第三十六条要求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、保障游览安全,但未授权全域铺设刀片刺网这类高危杀伤性设施。
行业通行最小干预原则明确,生态、防火防护工程不得超标准设置物理阻隔,不得割裂自然空间。
刀片刺网常规应用场景为边境、看守所、监狱等高等级隔离区域,用于开放式世界遗产山体全域围合,手段与管理目的严重失衡,违背行政法比例原则——公共治理措施需与治理目标匹配,能用智能监控、人工巡护、生物防火林带等温和方案,便不得采用威慑、伤害性硬质隔离。
(三)多重法条印证:民众通行、村民传统山林权益受法律刚性保护
1. 民生相邻权依据《民法典》物权编,泰山周边村落世代拥有进山劳作、采集、通行的传统固有权益,管委会无权单方面封死原生山道,剥夺村民生产生存通道,一刀切围网涉嫌侵害民事合法权益;
2. 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线性大型工程必须避让野生动物迁徙廊道,确需穿越需配套生态连通设施。
135公里不间断金属刺网切断山林生物活动通道,极易造成小型兽类、鸟类缠绕伤亡,项目未完整开展生态评估、未配套迁徙廊道,涉嫌违反生态保护法律,存在生态公益诉讼风险;
3. 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规定,涉及生态、文旅重大工程,必须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流程。
本次大规模环山刺网工程立项、施工阶段,未充分公开征求群众、文史、生态专家意见,决策程序存在瑕疵,不符合阳光政务、公众监督法定要求;
4. 《森林法》仅授权林区配套基础防火设施,未允许全域布设高危杀伤性隔离装备,以刀片网替代常态化巡护,属于懒政式曲解法条,扩大自身管理权限边界。
(四)世界遗产公约硬性约束:完整保护山水人文共生格局
联合国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要求,双遗产需保护景观完整性、人文与自然交融原生风貌。
绵延百里金属刺网割裂泰山“天人合一”千年山水格局,形成工业硬质屏障,破坏遗产视觉风貌与原生空间连续性,与世界遗产保护法定义务相悖。
二、史实佐证:历代治理皆以开放容民为根本,从未圈山防民
纵观泰山三千年治理史,无论大一统王朝还是近现代治理,核心逻辑始终是山为民享、景向民开:
秦皇、汉武、唐宗、宋祖登临封禅,修御道、拓山径,开放山道供百姓随行观礼,以泰山象征天下共主、万民同享山河;
明清设护林、守山机构,职责为护林木、修步道、便民进山,仅设简易界碑,无任何高墙、铁丝网阻隔;
建国后数十年,泰山坚持开放式管护,保留多条民间山道,乡民进山劳作、群众徒步赏山成为常态,防火、安全依靠护林员巡山、宣传劝导、智能监控落地。
古往今来,没有任何一届治山管理者,以威慑性金属围栏将整座山岳圈成“封闭禁区”。
秦皇汉武坐拥天下权柄,尚且不敢隔绝百姓与泰山,今日地方管理机构反行围山封民之举,背离千年治山文脉,消解泰山承载的天下为公精神内核。
三、治理逻辑剖析:“圈山防民”是封闭懒政思维,背离现代公共治理初心
(一)错位认知:混淆“管理责任”与“管控特权”
管委会履职核心是服务人民、保护遗产,而非把群众当作风险防范对象。
架设百里刀片刺网,本质是放弃精细化、人性化管理,以简单粗暴的物理隔绝替代常态化巡护、数字化管控、分区疏导,是典型懒政。
防火、防坠崖、防违规进山,有多重合规温和方案:布设高清智能监控、划分分级管控区域、增设便民定时通行口、培育生物防火隔离带、增加护林人力、完善安全警示标识。
全国多地名山(武夷山、莫干山)均采用此类模式,兼顾安全与群众权益,成本更低、矛盾更少。
舍弃多元柔性手段,直接采用杀伤性隔离设施,暴露出“防民甚于护山”的错位管理思维。
(二)割裂干群关系,消解公共遗产的全民属性
泰山是全体国人共有的精神地标,大众登山、亲近山水,是法律赋予的游览、文化体验权利。
全域刀片刺网人为制造物理隔阂与心理对立,让民众产生“山河被圈占、百姓被排斥”的割裂感。
周边村民世代依靠山林维持生计,山道封堵直接冲击传统生产生活,民生诉求长期难以疏导,持续积累基层矛盾。
(三)治标不治本,衍生多重次生风险
1. 安全风险:
刀片刺网极易造成儿童、村民、徒步者划伤、割伤,依据《民法典》安全保障义务条款,一旦发生人身伤害,管委会需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;消防救援遇火情时,连续金属网阻碍救援通道快速通行,违背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基本要求;
2. 生态风险:
长距离硬质屏障阻断物种交流,破坏泰山完整生态链,面临林草部门督查整改、生态处罚;
3. 公信力风险:
公共遗产管理采取军事化围堵模式,损害地方文旅、政务对外形象,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
四、正道归流:重塑全民共享的泰山治理新格局,把泰山还给人民
泰山治理,当回归“山河为公、五岳归民”的本源,纠正圈山封民、防范群众的错位思维,以法治、人文、生态三重标准重构管理体系,提出四条可落地整改路径:
1. 优化隔离设施,取缔全域高危刀片刺网
分区域拆除环山杀伤性金属隔离网,危险崖壁、一级防火核心区改用绿植护栏、柔性防护网;
全面增设便民通行道口,定时开放供周边村民进山农事作业,以数字化监控替代物理封锁,落实行政法比例原则。
2. 补齐法定决策流程,全面开放公众监督
公开环山隔离工程完整立项报告、生态评估、财政资金使用明细。
召开群众、文史、生态、法律专家听证会。
所有泰山改造类重大工程,严格落实公众参与、风险评估、公示监督制度,杜绝拍脑袋式封闭决策。
3. 回归全民共享定位,打通多元进山路径
修复、开放合规民间原生山道,划分休闲徒步、农事生产、景区游览分区,平衡遗产保护、森林防火与群众游览、村民生产权益,还原泰山兼容万民、开放包容的文化底色。
4. 树立为民治山理念,摒弃“防民式管控”
厘清权责边界:
管委会是全民山河的守护者、服务者,而非泰山的“所有者”。
转变管理思路,以柔性疏导、智慧管护、常态化服务替代硬性隔绝,牢记所有风景名胜资源取之于民、护之于民、共享于民。
结语:山河无界,五岳归民
泰山承载的,从来不是一地一局的管理边界,而是华夏儿女共有的家国山河情怀。
法律定其权属,历史明其初心,治理守其本心。
拉山头、圈泰山、视人民为防范对象的封闭思维,既不合古法,亦不循国法,更不得民心。
国有山河,全民共有;
五岳至尊,理应归民。
愿泰山治理摒弃高墙铁网的隔绝之路,回归开放包容、为民护山的正道,让千年名山重新敞开胸怀,不负“重于泰山”的民生托付,不负全体人民共有的文化与自然瑰宝。

